论作品的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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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龙.论作品的本质[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6(3):9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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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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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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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吉教科文合字[2015]第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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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品的本质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思想的表达.作品不以是非、善恶、优劣为标准,但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作品所表达的思想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现实中主要表现为观念、技术、方法、程序、原则、工艺等内容.作品仅指思想的表达,而不指向被表达的思想.在确定思想和表达的临界点时,尊重作者的观点更具有合理性.思想的表达必须隶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这意味着作品必须体现某种艺术方法或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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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作品 思想 表达 临界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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