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不容倒退 “打拐”宜出重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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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南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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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知一件东西非自己所有,自己可以出卖吗?明知对方所售卖的东西非对方所有,这东西可以买进吗?更何况对方所买卖的东西,乃是一个人的生命、一个人的尊严、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一个人的生存权利,显而易见答案是否定的。但现实的否定否定不了历史的真实。自从哥伦布“开拓”了美洲大陆,黑奴贸易便在铁与火的弹压下延续了几个世纪。而在古老的中国,始于周朝,历汉、魏、南北朝、隋、唐、元、明,战俘及罪犯之妇孺均是官府律令明文可以买卖的。《汉律》中就说:“罪人妻子没为奴婢黥面。奴婢祖先有罪,虽过百代,仍然黥面供官。”明太祖朱元璋归天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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