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心中的“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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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亚美.柏拉图心中的“和谐社会”[J].法制与社会,2010(11):282-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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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亚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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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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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中共十七大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今日之中国不断努力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蓝图,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社会”,其实这种理想社会的构想早巳孕育在作为西方精神家园的古希腊哲学思想中。作为建立这样一种社会的典型代表柏拉图在其巨著《理想国》一书中展示了他构建和谐正义之邦的强烈愿望。柏拉图所构建的理想国其终极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团结、正义、和谐的国家,它具备智慈、勇敢、节制和正义四种品质,不同的成员有其不同的天性和性格,在城邦中适宜从事不同的适合自己天赋和品质的职业。这样各安其位,实现个人正义和个人灵魂的和谐,人人做到这样,从而构成和谐城邦。柏拉图理想国的构建理念对当今推进我们和谐社会的进程具有一定指导意义,本文主要对柏拉图的理想社会的和谐思想作简要的梳理和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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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柏拉图 理想国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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