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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防变要“三戒”──原新乡市委书记祝友文受贿案庭审后的启示
引用本文:振喜,周云.领导干部防变要“三戒”──原新乡市委书记祝友文受贿案庭审后的启示[J].党建,2000(6).
作者姓名:振喜  周云
摘    要:今年4月25日,原新乡市委书记祝友文在河南省焦作市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受贿犯罪戴上手铐押上法庭接受审判。法庭经过审理,一审判处祝友文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非法所得36.9万元。现年60岁的祝友文,原系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政协委员。经查,祝在任新乡市市长及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玩弄手中特权,大肆索贿、受贿,为他人及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一名受党培养多年的老干部,祝友文在充满诱惑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没能意志坚定地把握好自己,而是一头栽进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的泥潭中。剖析祝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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