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全国范围可直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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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组织部最近发出《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组通字1997]43号):为进一步减少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从1998年1月1日起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指定党性强、工作认真的同志负责,并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保管。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认真鉴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真伪和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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