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治腐败——吕梁地区推行“三项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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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纪委政研室,吕梁地区纪委调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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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初,吕梁地委、行署根据中央关于加大源头治腐力度的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在全区推行“三项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三项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套得力有效措施。这一制度的推行,对强化源头监督,促进廉政勤政,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内容与做法“三项制度”即全区地、县(市)直机关、乡村两级组织中,凡涉及本部门、本单位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重要支出(以下简称“三重”)的问题,都要实行“会审”“联签”“民评”制度。“会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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