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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公款被出借后……——剖析挪用公款、失职、违反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与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之构成
引用本文:赵炜.十万元公款被出借后……——剖析挪用公款、失职、违反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与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之构成[J].先锋队,2006(2).
作者姓名:赵炜
摘    要:案例简介:梁某是槐南白村村委主任、党支部书记。1997年12月,某乡个体企业五一焦化厂因资金短缺,负责人高某找到县法院执行庭庭长赵某(党员),要求赵某帮助借款。当时正好是赵某为槐南白村执行有色金属公司森林赔偿款之际,赵某便向梁某提出了借款给五一焦化厂使用的要求。梁某听与村委其他干部开会研究后同意借款,于1997年12月17日,由五一焦化厂联营负责人郭某与槐南白村会计办理了期限三个月的10万元借款手续。但直到2000年5月21日,经县法院执行庭赵某出面,从村委主任梁某名下借款10万元才还清了五一焦化厂在槐南白村的借款,使用期限已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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