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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夏时制的公告
摘    要:一、1987年夏时制定于9月13日(星期日)凌晨2时结束,届时将钟表从2时拨回到1时。广播电台等报时单位报时,应将"北京夏令时"改称"北京时间"。各地方和铁道、民航、交通、邮电、广播影视、气象等部门,应提前精心安排好各项工作和生产活动。二、从1988年开始,今后每年全国夏时制的起止时间定为: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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