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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风险代理的理性思考
作者姓名:王秋实
摘    要:一般认为,律师风险代理是指当事人不必事先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待代理事务成功后,当事人从所得财物或利益中提取协议所规定的比例支付酬金;如果败诉则无须支付。这种律师收费方法,在国外又叫胜诉酬金或成功酬金。近年来,源于国外的胜诉酬金制度在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上出现,并悄然流行起来。但由于我国《律师法》和《律师收费暂行办法》对这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均无明文规定,2004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规定也很笼统,因此风险代理的律师实践仍然处于一种无序和混乱的状态。理论界对此的看法莫衷一是。笔者认为,律师风险…

关 键 词:律师收费  风险代理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理性  酬金制度  法律服务市场  《律师法》  服务费用  收费方法  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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