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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干部被指派到股份公司任职后受贿如何定性
引用本文:李和仁,刘仁文,王秀梅,阿儒汗,王金贵.供电公司干部被指派到股份公司任职后受贿如何定性[J].人民检察,2005(15).
作者姓名:李和仁  刘仁文  王秀梅  阿儒汗  王金贵
作者单位:《人民检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 责任编辑,教授,副教授,处长
摘    要: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公司管理制度也不完备,一些国有公司的职工以股东身份发起成立新的股份公司,而其主要业务就来自于国有公司,并且国有公司对股份公司在主要经营管理者的任命、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着决定权。这种复杂的关系往往对股份公司经营管理者的身份及行为性质认定带来困难,影响刑事案件的处理。为此,本刊邀请专家学者对实践中发生的此类典型案例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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