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劳动争议案件八大特点
引用本文:黄彩相.劳动争议案件八大特点[J].法庭内外,2006(3):34-35.
作者姓名:黄彩相
摘    要:一对夫妻笑领胜诉判决书 张先生、王女士是一对夫妻,同在北京市大兴区某鞋厂工作。2004年初到该鞋厂工作。2004年6月鞋厂以停业为由将两人辞退。之后.夫妻两人以拖欠工资为由将鞋厂诉上法庭。一审法院以夫妻两人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由,驳同了该大妻的诉讼请求.其二人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鞋厂与夫妻二人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鞋厂以停业为由将夫妻二人辞退,恰好证明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前提下,鞋厂作为用上单位有义务证明其发放劳动者工资的时间及数额。经法院审理,鞋厂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并给付经济补偿金。

关 键 词:劳动争议案件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事实劳动关系  拖欠工资  八大  证据证明  法院审理  经济补偿金  北京市  诉讼请求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