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民事司法赔偿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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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秀芬. 关于完善我国民事司法赔偿制度的思考[J]. 法学论坛, 2003, 18(4): 8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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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秀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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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山东威海26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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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 ,如果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 ,受害人有权依法取得民事司法赔偿。但是 ,由于现行的国家赔偿制度主要限定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民事司法赔偿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致使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机会和获得赔偿的范围十分有限。建立和完善我国民事司法赔偿制度 ,不仅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而且有助于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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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 司法赔偿 民事司法赔偿 |
文章编号: | 1009-8003(2003)04-0084-03 |
修稿时间: | 2003-04-16 |
On the perfection of Chinese judicial redress system of civil la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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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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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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