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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中制作阅卷笔录探析
作者姓名:李引泉
作者单位:达拉特旗检察院
摘    要: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只需移送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不必同时移送侦查卷宗。经过四年多的司法实践,有的审要起诉办案人认为:侦查卷在手,开庭时公诉人随时可翻阅有关材料,因此审查起诉阶段阅卷笔录,无需摘录,甚至可以不做。有的办案人干脆把移送法院的主要证据据材料再复印一遍作为阅卷笔录存入检察内卷。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

关 键 词:审查起诉  阅卷笔录  刑事诉讼法  修改  列表法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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