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参与中国-东盟合作的动力、进程与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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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祥章.我国地方政府参与中国-东盟合作的动力、进程与特点[J].和平与发展,2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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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祥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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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周边外交中心、缅甸研究院;云南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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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1年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在双方的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东盟已成为中国地方政府重要的外部经济合作伙伴,参与中国-东盟合作是带动当地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我国地方政府对中国-东盟合作的参与历经了被动落实政策、主动作为和央地协力加速三个阶段,具有多样性、非平衡性、竞合性和影响双面性的特征。十八大以来,中国领导人对周边外交高度重视,加强央地协力、加大对不同地方政府利益和角色的协调与平衡、强化地方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意识以及充分调动沿边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将是地方政府参与中国-东盟合作的发展趋势,也是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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