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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摘    要: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5号《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3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3日起施行。局长杨元元二○○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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