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间接证据在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作用 |
| |
作者姓名: | 马钊 |
| |
作者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
| |
摘 要: | 在我国证据学理论和诉讼实践中,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证据所要证明的都是案件的主要事实,所不同的是间接证据不能像直接证据那样,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只能间接推论证明。由于两种证据证明形式的不同,司法工作中出现了重视直接证据,轻视间接证据的倾向,发展到今天,已经严重影响到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查处。因此,克服轻视间接证据的倾向,充分发挥间接证据作用,已成为急待解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