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简《老子》道法思想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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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玉堂,邓丹丹. 楚简《老子》道法思想刍议[J]. 湖北社会科学, 2011,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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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玉堂 邓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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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武汉,430077 2.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湖北,武汉,43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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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老子》法律思想的本质就是"道",而其"道法"思想具体又通过"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表现出来。老子认为,道是"法"的来源:一方面"法"使"道"有了社会性,可以在社会中发挥它的作用;另一方面"道"也为现实中的"法"提供了合理性的根据。总之,道是法的本质,法是道的外在表现和形式,在社会实践中,道正是通过法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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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楚简《老子》 道 天之道 地之道 人之道 道与法 道法自然 |
My Humble Opinion on the Taoist Thought in the Chu Bamboo Slips of "Lao Z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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