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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简《老子》道法思想刍议
引用本文:刘玉堂,邓丹丹. 楚简《老子》道法思想刍议[J]. 湖北社会科学, 2011, 0(3)
作者姓名:刘玉堂  邓丹丹
作者单位:1.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武汉,430077
2.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湖北,武汉,430223
摘    要:《老子》法律思想的本质就是"道",而其"道法"思想具体又通过"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表现出来。老子认为,道是"法"的来源:一方面"法"使"道"有了社会性,可以在社会中发挥它的作用;另一方面"道"也为现实中的"法"提供了合理性的根据。总之,道是法的本质,法是道的外在表现和形式,在社会实践中,道正是通过法来实现的。

关 键 词:楚简《老子》    天之道  地之道  人之道  道与法  道法自然

My Humble Opinion on the Taoist Thought in the Chu Bamboo Slips of "Lao Z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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