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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理性与政府责任桥接——基于利川基地单元现代烟草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践的思考
作者姓名: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组织与服务体系研究课题组
基金项目:湖北省《现代烟草农业烟叶生产组织与服务体系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0SYCYYC0010;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现代烟草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践运行模式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现代烟草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基于其在整个产业体系中的职能缺失与标的特殊而形成的独特的中国合作社类型,其特点是专业(专卖专营)市场+基地+农户,它以国家烟草专卖专营体制所主导的专业性市场为主干,以各基地单元为活动平台,以农户为根系,以现代烟草农业生产为核心,形成区域主导产业及开展专业化、社会化的组织与服务。其中烟农决策与专卖专营的体制隐合,形成了独特的烟合理性,从而使政府责任与烟农诉求获得适度的桥接而成为烟合动力,并据此强调政府扶持农民合作社是义不容辞的内在责任(从本质上说是宪法责任),是人民政府根本宗旨的实现方式之一。

关 键 词:烟草理性  政府扶持  现代烟草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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