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教育督导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中保障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本市教育督导立法工作开展较早,1999年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教育督导规定》。2012年,国务院颁布《教育督导条例》,对教育督导的内容、原则、督学的条件和管理、督导的实施等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为了确保法制统一,并将本市教育督导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与固化,推动本市教育综合改革从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列为今年立法正式项目。9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址海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条例(草案)》篇幅不多,但却不乏一些创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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