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选"村官"遭到非法撤换应引起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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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道成,黄文新.民选"村官"遭到非法撤换应引起重视[J].中国民政,2005(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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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道成 黄文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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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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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进行了五届,综合一些上访案件,发现所反映的问题有一个共同点,即乡(镇)党委政府一纸决定书,村委会成员不明不白地被撤换或免职.在我们调查的70多个行政村中,就有20个村出现了乡(镇)党委政府非法撤换村委会成员的现象,占总数的28%,导致民选"村官"和部分选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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