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岂容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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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若龙.人大代表岂容缺位[J].学习月刊,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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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若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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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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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新华社武汉2005年12月14日电,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继2004年出台了《代表辞职办法》,向“挂名代表”亮起红灯以后,2005年不仅劝辞了两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区人大代表,还依法终止了两名两次未经批准缺席人民代表大会、平常履职记录为零的该区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这不仅是国内罢免和劝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继续,也是国内继向“行政不作为”的“庸官”开刀以后,首例针对“监督不作为”的人大“缺位代表”进行的惩罚举措。此事件清楚地向人们表明,不能代表人民或者不能合格地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甚至“缺位”、“不作为”,那就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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