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反暴利与市场调节
作者姓名:彭细武  鹿居邦
作者单位:长沙市雅礼中学
摘    要:政府在制定《反暴利法》时,应严格区分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暴利,即“非经济暴利”与“经济暴利”。对于前者,必须坚决彻底地反对、取缔;而对于后者,则必须承认、保护。非如此则市场经济便不能健康而迅速地发展。因为,“经济暴利”乃引导市场经济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市场信号”,或者说,“经济暴利”乃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关 键 词:暴利  非经济暴利  经济暴利  市场规则  买卖自由  市场信号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