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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配偶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摘    要:《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随军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1、随军前未

关 键 词:军人配偶  社会保险政策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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