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正新制下的公证人权限——兼论公证权力的扩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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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云鹏.台湾公正新制下的公证人权限——兼论公证权力的扩张[J].中国公证,2004(2):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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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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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台湾民间公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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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壹前言 台湾公证法于1999年4月21日作了一次大修正,同时间也通过了民法债编的修正,这两个法案的修正,使台湾的公证制度有了很大的变化.有关新公证法中的民间公证人制度,笔者已有专文论述(见<中国公证>杂志2004年第1期),本文拟就公证法修正后,台湾公证人的权限,作一说明,并就强制公证(即必须公证)的观点,探讨关于公证权力扩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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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权力 权力扩张 公证制度 公证人权限 台湾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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