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刑事抗诉文书制作的五点建议 |
| |
引用本文: | 李天锡,项谷.改进刑事抗诉文书制作的五点建议[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1,16(2):76-80. |
| |
作者姓名: | 李天锡 项谷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海,200030 |
| |
摘 要: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及刑事抗诉的性质,并结合抗诉工作实际情况,制作刑事抗诉文书,应将"案件事实部分"作为刑事抗诉书的选择内容;抗诉书中证据部分的表述应当具体、明确、公开;抗诉书应当以检察院的名义署名;抗诉请求答复书和撤回抗诉决定书不应当使用填充式文书;对支持抗诉的案件,应当制作支持抗诉决定书.
|
关 键 词: | 刑事抗诉文书 制作 填充式文书 |
文章编号: | 1008-4525(2001)02-0076-05 |
修稿时间: | 2000年12月25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