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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的视域

——基于法律陈述的预备考察

作者姓名:  曦'  target="_blank"  " target="_blank">rel="external">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
摘    要:

视域是人理解世界的场域,任何法哲学皆内置视域。法律规范是理解法律现象的基本图式,法律陈述是带有视域印记的法律规范存在形态,是考察法哲学视域的恰当对象。内在法律陈述和外在法律陈述是法律陈述的两种基本形态,其分别与内在视域和外在视域这两种典型视域对应。遵循这一线索,可通过考察既有法哲学对法律陈述的理解反观其视域,从而形成视域内外二分、外化补强、内化补强、内外融合之视域谱系。整体上看,视域不仅直接影响法哲学的理论构成和争议,而且是评判法哲学的重要标准。在未来的研究中,中国法哲学家可将确立视域根据、扩大视域影响、强化视域判定作为法哲学视域研究的主要任务。

关 键 词:法哲学  法律陈述  视域  内在视域  '  target="_blank"  外在视域" target="_blank">rel="external">外在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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