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浅析 |
| |
引用本文: | 李帅.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浅析[J].法制与社会,2009(20). |
| |
作者姓名: | 李帅 |
| |
作者单位: | 南京政法学院 |
| |
摘 要: | 在刑法理论上,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二者之间极易混淆,因而刑法总则对这两类犯罪形态的成立要件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使之运用于司法实践中,对行为进行正确地定性和量刑.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都属于故意犯罪的进程形态中的两个概念,正确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进而能够正确地定罪和量刑,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
关 键 词: |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区分方法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