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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审理辩护制的实践与思考
引用本文:李福春.关于实行审理辩护制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监察,2012(10):50-51.
作者姓名:李福春
摘    要:近几年来,吉林省白城市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注重提高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把好案件处理前和处理后两道关口,积极探索审理辩护制,有力地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了违犯党纪政纪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推行审理辩护,破解难点问题。在一个时期里,有争议的案件定性难、大型群体访案件处理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案件审理工作。有的违纪党员干部由于各种原因,在受处分前不申辩、不善于申辩,在受处分后背地里叫屈发牢骚;有的违纪党员干部由于对法规和政策理解有偏差,对处理结果不服气,心里有怨气,喊冤"找后账",申诉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处理上缺乏党纪政纪依据,不好定

关 键 词:党员干部  辩护人  案件处理  案件审理  新形势  新情况  违纪  纪检监察机关  审理工作  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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