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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5号
摘    要: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卫生部  病原微生物  运输管理  安全管理条例  高致病性  生物实验室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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