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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摘    要:晋政发〔2014〕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充分释放更多的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

关 键 词:登记管理办法  市场主体  登记制度  信息公示  创业成本  社会投资  房地产租赁  投诉举报  场地资源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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