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三个法律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2000年10月31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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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维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三个法律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2000年10月31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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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维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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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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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次会议于2000年10月23日下午、24日上午、25日下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关于修改渔业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草案)分组进行了审议。大家认为,上述三个法律草案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0月25日下午、26日上午、27日上午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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