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完善民行检察监督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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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利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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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检察院,26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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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不完善是当前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根本原因,但法院不配合、排斥监督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两大诉讼法还未修改之前,要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就必须优化司法环境。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制定立法解释,明确将调解、执行、诉讼保全等诉讼活动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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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 民行检察工作 司法环境 诉讼法 原因 立法 法院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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