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打假治劣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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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亚玲.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打假治劣长效机制[J].政府法制,2005(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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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亚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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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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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至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共查获 假冒伪劣产品价值111亿元,据保守估计,市 场上假冒产品总价值超过1370亿元。面对这 样的状况,如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和谐 社会,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已成为行政执法部 门和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迫切需要尽快解 决。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考虑。 一、制度创新,把好“三关”,建立打假长效 机制 几年来的执法实践证明,《产品质量法》的 修改与实施,加大了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制 裁力度,增强了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一些重点产品的制假活动和区域性假冒伪劣 得到惩处,少数包庇、纵容制假售假分子甚至 参与制假售假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严 肃处理。政府有关执法部门上下联动,横向联 动,对造假者重拳出击,形成一股强大攻势,这 不仅表明了政府对假冒伪劣重拳出击的决心, 也体现了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旋依法治 国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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