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针对我国行政执法领域普遍存在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权责脱节等问题和执法违法现象,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在《行政处罚法》的授权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首先在城市管理领域展开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这一做法对原有的分散执法体制形成了冲击,并导致了以综合为基本特征的新型执法体制的出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由此而产生的综合执法,对我国行政执法体制乃至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中国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该文以城市管理为例,展示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缘起、制度形态、积极效应与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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