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许多年以来,在中国公民的字典里,“拍卖”一词,仅仅等同于商店处理积压品。偶尔从电视新闻中看到像英国索比斯拍卖行等国外的拍卖行为,人们也只是对其恍如天文数字的价格感到茫然,要么就把拍卖当成资本主义的“专利”。 1987年1月3日,在中国改革开放的综合试验区广州,成立了大陆第一家拍卖行。4年后的1991年5月17日,挂牌4年的拍卖行迎来了第一次拍卖。当广州市有关领导亲临现场祝贺时,他们高兴地告诉记者:这是一个有着光明前景的开端。拍卖,作为一种新的流通方式,将和“商品经济”等名词一样,迅速走进现实生活的广大空间。“明天会更好”,这是当时人们的一致愿望。事隔一年多后,当记者满怀希冀再次走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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