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馅饼2001年12月,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向外推出的招商引资项目中,有一个“宾馆招商”的项目格外引人注目。项目概况上注明:“分宜宾馆隶属于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占地面积198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而在招商方式上则注明:“拍卖、租赁”。2001年12月29日,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表章前兴与福建客商代表陈国地签下了“分宜宾馆财产租赁经营合同”。该合同约定:分宜县政府愿将其所属的分宜宾馆的全部财产出租给陈国地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五年,即自2002年5月18日起至2007年5月17日止。在该合同中,甲方(分宜县政府)承诺:“确保对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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