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利与公权力有限性的法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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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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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规定或认可公民的私权利,使公民获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定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使以不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国家的公共利益为限度。相对于公民的私权利,国家的公权力显然更强大和更权威,而且更容易导致公权力的行使主体有滥用权力、超越权力、权力腐败等不良倾向。因此,法治社会需要设置有效机制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从而保护公民的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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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权利 公权力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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