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要重视法制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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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蜀竹.地方立法要重视法制和谐[J].青海人大,2007(3):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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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蜀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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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今年1月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时,针对草案存在的大量增设对相对人的处罚,大量增加非主管部门的责任,以及对机动车驾驶人超时间行驶等行为设置处罚等脱离实际的规定,建议和要求进一步坚持立法为民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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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大常委会 和谐 法制 机动车驾驶人 组成人员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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