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工作评议的合法性及相关问题探讨
作者姓名:滕修福
摘    要: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全国各地的乡镇人大普遍开展了评议七站八所(即上级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工作的活动,并逐步延伸到县一级;九十年代中期,工作评议自下而上发展到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普遍推开.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并于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至此,工作评议这一监督形式因没有被明确写入监督法而遇冷,但仍有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却热度不减.下面,笔者依据监督法等相关法律,并结合基层人大工作之实践,就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的合法性及相关问题,谈一管之见.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