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定价贸易方式下如何认定走私犯罪及具体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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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卫星 胡春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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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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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被告单位甲公司从国外进口电解铜,与供货商签订的是公式定价的结算方式,前后共进口电解铜28票。在起初的13票货物中,甲公司为了通关便利.将本应按照公式定价方式申报进口的电解铜伪报成非公式定价(即一般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方式只进行一次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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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定价方式 贸易方式 公式 走私犯罪 电解铜 结算方式 进口 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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