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两个基本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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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其基本点之一,是在“代表”的对象上强调“最广大人民”而不是一部分人,更不是少数人。这个问题的提出,并不是个别词句的增减,而是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比如,面对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形式“四个多样化”的新情况,如何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何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引导“先富”帮“后富”,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如何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诸多变化中体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等等,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大课题。 其基本点之二,是在“代表”的内容上强调“根本利益”,而不是暂时利益、局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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