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复评“人民满意交警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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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长根.延平区:复评“人民满意交警队”[J].人民政坛,2006(5):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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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长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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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月23日,在南平市延平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延平区交警大队被区人大常委会授予“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此前,延平交警大队再次被区人大常委会评为“人民满意交警队”。这些荣誉的取得与区人大开展的复评工作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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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警大队 人民满意 延平区 区人大常委会 荣誉称号 先进单位 办理工作 代表意见 十四届 南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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