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做好农业社的粮食“三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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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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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全省各县召开的布置春耕生产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工作的扩大干部会议已经先后结束,统购粮食的数字已经布置到乡。中共山西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办法的指示中曾经确定:在乡的粮食统购数字确定后,除在乡人民代表大会上宣布外,还可发动农业生产合作社结合订立生产计划,制订出售粮计划。因此,各地应该根据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这一指示的精神和布置到乡的购粮数字,密切结合当前的春耕生产工作,迅速地不失时效地发动农业生产合作社制订出今年的生产计划和售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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