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标准新论——以刑法目的为视角的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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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亚东 胡东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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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冯亚东),四川大学法学院(胡东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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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犯罪既遂标准的三种代表性学说———“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犯罪目的实现说”和“犯罪结果发生说”,均存在就事论事的倾向,未能从刑法目的这一根本出发点提出并论证标准问题。犯罪的本质为侵犯合法权益,刑法的目的则是保护合法权益。因此,犯罪既遂理应以“犯罪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造成实害”为根本标准。唯此,才能有效地维护既有刑法理论的统一性与完整性,同时也给刑事司法提供一种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辨析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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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刑法目的 权益实害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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