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桂政办发[2012]19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18号)精神,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探索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方式,扎实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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