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堪称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界研究热点之一。行政权力论、行政职能论、依法行政论、行政效率论、公共权力论以及平衡论等学说纷呈。各种各样的观点“都有其独到之处,具有深刻的启迪作用”。但是,众多观点,或者仅囿于“功能”或“作用”的论述,或者仅限于产生背景的考察,哪种学说都难免其片面性,没有抓住事物的根本,各持己见却难服人,这也是不能否认的事实:“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要全面正确地把握行政法的理论基础,首先必须予以概念的界定。并且,由于行政及行政法都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基础之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国家,其概念具有特定的内容,因而对其理论基础,也应该历史地、具体地予以研究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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