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立法改革之分析与建议——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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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冬京 刘雪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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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江西,南昌,330047 2. 南昌大学,学报编辑部,江西,南昌,33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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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一五"(2008)规划项目"群体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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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的完善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尤其是解决群体性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我国现行的2007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我国原有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在实践中暴露出的诸多弊端,对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作了较大修改,但仍存在亟待完善之处。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区分争议类型建立不同的处理机制,赋予当事人一定的程序选择权,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制度,构建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加强与劳动争议诉讼制度之间的衔接,平衡保护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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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争议 解决机制 调解 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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