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专列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其中在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公益诉讼这三个部分用了六个法条进行了细致的规定,成为了此次环保法修订的亮点.环境资源保护法中的公众参与,是人类由原来的为了生存、经济发展而不断地破坏环境到对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的阶段提升;环境资源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已经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在解决环境问题时,我们应该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制度的作用.在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过程中逐步地扩大公众参与的主体,使得参与主体多元化、参与的方式便捷化、途径多样化,利用公众参与制度更好地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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