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繁峙县杏园村"两委"班子四名成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国法应有的惩罚。我们在为他们的愚昧无知酿成的悲剧感到惋惜的同时,也深感在党员干部中进行普法教育的迫切性和必要性。高玉锁,又名杨元平,杏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2到2013年间,他与村"两委"班子成员王祥文、姚成虎、王兰娃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在明知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集体土地15.9565亩(其中耕地14.5334亩)私自征用并转让他人,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行为。2014年1月27日,高玉锁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繁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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