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我国公司慈善捐赠中的利益制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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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园.探究我国公司慈善捐赠中的利益制衡[J].法制与社会,2014(7):11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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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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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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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专家学者对公司捐赠含义的界定以及对其进行分类,揭露公司及其慈善捐赠行为的性质变迁。从公司以营利为唯一目标,慈善捐赠行为为公益性行为,到公司既具有营利性又应承担社会责任,慈善捐赠行为性质从公益性向互利性过渡,这一变化主要归因于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通过市场予以调节应首当其冲,但市场作为制衡手段有其缺陷,法律的作用便显得至关重要。法律调整应当通过重新定位公司价值目标、改革公司内部治理与外部约束机制等方式解决,从而实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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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慈善捐赠 互利性 利益制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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